为促进阳光执法、检务公开,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本院决定对于定优污染环境案进行公开听证,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第十条之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事项
是否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于定优作相对不起诉处理?
二、召开听证会的时间
2024年5月23日(星期四)下午3:00
三、听证地点
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
四、听证方式
听证会采取现场方式,公开举行
五、注意事项
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,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,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。
联系人:刘微 联系电话:13874307636
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
2024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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